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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最低消费才是真霸道

2014-10-15490
 
  •  1商务部和发改委近日禁止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,这是在破坏商务,与简政放权背道而驰
  •  2餐馆设不设最低消费是纯商业事务,如果这都要政府干预,还有什么事务政府不能干预
  •  3说最低消费是霸王条款的人才是霸王思维,只有自己有权筛选商家,商家无权筛选自己
  •  4商家开价再高,放着你的生意不做,你可以说他傻。只要不强迫你交易就不是强买强卖

禁止最低消费与简政放权改革背道而驰

难道餐馆设不设最低消费不是纯商业、纯经济的事务吗?如果这都要政府伸手干预,还有什么事务政府应该收手不干预?必须立即制止这种开倒车行为。

财知道:商务部和发改委近日联合出台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,你怎么看?

胡释之:这是在破坏商务,在侵犯产权,在乱伸手,在制造寻租,在开倒车,与简政放权改革背道而驰。李克强总理正在着力推动简政放权改革,誓要斩断伸向企业的手,从源头上治理腐败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看就很费解,难道餐馆设不设最低消费不是纯商业、纯经济的事务吗?如果这都要政府伸手干预,还有什么事务政府应该收手不干预?如果这都不能由市场来决定,还有什么可以由市场来决定?所以必须立即制止这种开倒车行为,方能坚定大家对简政放权改革的信心。

设最低消费正是尊重权利的表现

正因为要尊重各自的产权,不能偷盗抢劫,所以才有市场交易。设交易条件,设最低消费非但不是在侵犯谁的权利,而正是尊重权利的表现。顾客筛选商家,商家也筛选顾客,合则交易,不合则不交易。

财知道:很多人认为商家设最低消费是霸王条款。

胡释之:我们要仔细看最低消费的意思。简单说,就是你来我店里消费,你必须至少消费多少多少,我才愿意为你服务,把我店里的座位给你坐。这和你必须付至少多少菜钱,我才愿意把我做的菜给你吃是一样的。因为这是我的,而我不是你的奴隶,我只是和你交易,所以你想要得到我的服务,你就必须符合我的交易条件。当然,你也不是我的奴隶,你也有你自己的交易条件,所以你认为我这么要求不符合你的交易条件,你也大可以不和我交易,我无权强迫你来交易。

顾客筛选商家,商家也筛选顾客,合则交易,不合则不交易。这怎么就霸王了?认为这是霸王条款的人才真是有霸王思维,就是认为只有自己有权筛选商家,而商家无权筛选自己,只有自己有权拒绝和商家的交易,而商家无权拒绝和自己的交易。

换个角度看,商家为什么要用饭菜来和你交易,而不能直接去抢你的钱?因为那是你的钱你的财产,必须经过你的同意满足你的条件他才能获得。同样,你为什么要付费来购买商家的服务,而不能吃霸王餐?因为这是他的店他的财产,你必须经过他的同意满足他的条件才能去吃。正因为要尊重各自的产权,不能偷盗抢劫,所以才有市场交易,才要相互取悦。也就是说,设交易条件,设最低消费非但不是在侵犯谁的权利,而正是尊重权利的表现。相反,禁止某一方设置交易条件,是在侵犯他的权利。

政府该干啥?政府就是要保护各方权利,维护公正,禁止强买强卖。商家不能强迫顾客交易,顾客也不能强迫商家交易。政府是独立第三方,政府的屁股不能坐到任何一方去,不能帮着商家强迫顾客,也不能帮着顾客强迫商家,而是要消除强制。

商家开价再高也不是强买强卖

商家开价高,你可以说他傻,放着和你有利可图的生意不做,但你不能因此强迫他降低价格和你交易。这就好比,商家他也不能因为觉得你太傻,这么便宜的东西你都不买他的而因此强迫你买。

财知道:不能强买强卖听着似乎不错,但如果商家开价太离谱,比如最低消费10万,一碗面卖1000元,这也不应该干预吗?

胡释之:是的,市场经济之“残酷”就是它一以贯之地贯彻公平交易的原则,任何时候都不能强买强卖。商家开价高,你可以说他傻,放着和你有利可图的生意不做,但你不能因此强迫他降低价格和你交易。这就好比,商家他也不能因为觉得你太傻,这么便宜的东西你都不买他的而因此强迫你买。某一方不满意另一方开的条件就强逼其交易,这不是别的,这正是强买强卖。

财知道:这让我们想起国庆假期,五台山景区一家较大酒店的“台蘑炖山鸡”售价400多元,有网友质疑“定价太高”向山西省物价局举报,而物价局则表示不干预,“明码标价,嫌贵就不要点。”

胡释之:山西省物价局这么做是对的。如果顾客嫌贵就可以找政府去强迫商家降价卖,这就是如假包换的强买强卖。当然,鉴于任何情况下,政府都不能帮着任何一方强买强卖,物价应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,所以物价局本身确实也不应再存在。

增加官员权力更解决不了官商勾结问题

如果说你认为商人大多与官员勾结,因此拥有特权,所以容易使坏,那解决之道也就应该是减少和限制官员的权力。不可能说增加官员的权力反倒有助于解决官商勾结的问题

财知道:但要是没有政府的众多监管部门,人们总担心商家会使坏。

胡释之:这是很奇怪的思维。你想想,商家不也是些普通老百姓吗?他们什么时候有了杀人放火坑蒙拐骗不犯法的特权吗?没有吧?所以如果你不敢使坏自毁,他们为什么就敢?以至于还要外加各种各样专门针对他们的机构和法规来防范其使坏?

要注意区分,说不要专门的监管,不是说不要法治,要给商人以特权,让他们可以随意杀人放火坑蒙拐骗而不被法办,而是说不能对他们做有罪推定。和其他人群一样,商人中也有可能出犯罪分子,那就一视同仁地量刑法办就好了,但没有理由把商人群体当恐怖分子来防范。这是真正的歧视和不公!

至于说如果你认为商人大多会用钱买通官员,因此拥有特权,所以容易使坏,那解决之道就是要加强法治,减少和限制官员的权力。不可能说增加官员的权力反倒有助于解决官商勾结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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